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jiān)督管理條例》規(guī)定和有關要求,現公告本單位2020年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監(jiān)督管理情況。歡迎您客觀、真實地對我單位是否存在以下問題進行反映:
1、沒有依照法定權限、程序、條件進行審批的;
2、沒有公開公示審批主體、依據、條件、申請材料、收費標準、申請示范文本、咨詢投訴方式或公開公示不明確的;
3、受理程序不規(guī)范,要求多次補正申請材料的;
4、擅自增減行政審批環(huán)節(jié)、條件的;
5、不能按期限辦理行政審批,不能及時、客觀地調查處理投訴舉報的;
6、工作人員索取或收受禮物、好處的;
7、實施行政審批過程中要求申請人購買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員、組織提供的服務的,或者要求申請人參加不必要的付費培訓、會議等的;
8、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事項,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人員、組織的;
9、已取消轉移的事項,還在審批的。
如您認為在行政審批實施過程中還存在其他問題,歡迎一并提出意見建議。我們將對您反映的情況和您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謝您對我單位行政審批評價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中山市應急管理局2020年行政許可實施和監(jiān)督管理情況報告
舉報電話:1.89817295(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
2.12345(市應急管理局)。
來信地址:1.中山市東區(qū)博愛六路22號市政務服務大廳二樓C83室;
2.中山市石岐區(qū)民生路38號市應急管理局。
中山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個工作日
中山市應急管理局2020年行政許可實施和監(jiān)督管理情況報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