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市民朋友:
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擴大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批復》(國函〔2023〕34號)、《民政部辦公廳關于擴大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通知》(民辦發(fā)〔2023〕6號)及《廣東省民政廳辦公室轉發(fā)民政部辦公廳關于擴大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通知》(粵民辦發(fā)〔2023〕8號)文件精神,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中山市將持續(xù)開展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時間
自2023年5月12日起,中山市繼續(xù)實施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試點期間為2年,至2025年5月11日止。
二、實施事項
包括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事項。
三、所需材料
(一)婚姻登記雙方當事人均為非廣東省戶籍的,須帶齊以下材料原件:
1.辦理結婚登記的
(1)男女雙方有效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因故不能提交的,可以提交有效的戶籍證明和有效的臨時居民身份證。
(2)其中一方的中山市公安機關頒發(fā)的有效居住證。
(3)男女雙方3張2寸近6個月內半身免冠合影紅底彩色照片。
2.辦理離婚登記的
(1)男女雙方有效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因故不能提交的,可以提交有效的戶籍證明和有效的臨時居民身份證。
(2)其中一方的中山市公安機關頒發(fā)的有效居住證。
(3)男女雙方各2張2寸單人近6個月內半身免冠紅底彩色照片;
(4)男女雙方結婚證。
(5)男女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
(二)一方或雙方為本省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無需提供居住證,可以在廣東省內任意一個縣(市、區(qū))級以上婚姻登記機關和經批準辦理“跨省通辦”業(yè)務的鄉(xiāng)鎮(zhèn)級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
四、注意事項
(一)“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僅限在市婚姻登記中心辦理,鎮(zhèn)級婚姻登記機關暫無法辦理。
(二)我市“跨省通辦”目前不包含以下事項:
1.補領婚姻登記證。
2.婚姻檔案查詢。
3.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4.涉外、涉華僑、涉港澳臺居民婚姻登記。
(三)預約方式:
1、通過微信小程序“粵省事”、微信公眾號“廣東民政”、“中山民政”進入婚姻登記預約系統(tǒng)預約。
2、預約成功后建議先根據網上指引自行核實相關證明材料,避免無法成功辦理登記業(yè)務。
五、聯(lián)系方式
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鳳鳴路興中廣場C座4樓中山市婚姻登記中心。
電話:0760-88926388
特此公告
中山市婚姻登記中心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