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fā)<關于向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發(fā)放生活困難補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粵教師〔2018〕13號)和中山市教體局下發(fā)的《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要求,我鎮(zhèn)教育、財政、人社、衛(wèi)健部門對本鎮(zhèn)2024年新增符合發(fā)放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對象及任教年限等情況進行審核?,F將本年度新增申請對象情況在我鎮(zhèn)政府門戶網站公示。
1、公示時間: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
2、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訪等形式,向港口鎮(zhèn)原民辦代課教師身份和工作年限認定工作小組辦公室如實反映情況。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應簽署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
3、如有異議的,請于2024年6月20日下午5:30前書面向港口鎮(zhèn)教育和體育事務中心(中山市港口鎮(zhèn)興港中路168號鎮(zhèn)政府大院106室)反映,如匿名或逾期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
郵政編碼:528447
聯系電話:0760-88401988
聯系人:劉老師
附件:中山市港口鎮(zhèn)2024年度新增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擬發(fā)放對象名單
港口鎮(zhèn)原民辦代課教師身份和工作年限認定
工作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