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及低保邊緣家庭救助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中府〔2021〕41號)精神,發(fā)揮社會救助保障作用,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現(xiàn)將2023年3月符合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特困人員的救助情況進行公示。
1.公示時間: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
2.在公示期限內(nèi),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我辦如實反映情況。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應簽署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
3.受理單位:中山市港口鎮(zhèn)公共服務辦公室
地址:中山市興港中路100號
郵政編碼:528447,聯(lián)系電話:0760-88410093(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港口鎮(zhèn)公共服務辦公室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