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更好落實(shí)2014年全市行政文件清理確定的文件修改廢止工作,經(jīng)研究,決定將《中山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行政文件清理結(jié)果的通報》(中府[2015]13號)和《中山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行政文件清理結(jié)果的公告》(中府函[2015]120號)要求我鎮(zhèn)需作廢止的有關(guān)文件予以廢止。具體廢止文件如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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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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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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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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涌府〔2005〕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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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fā)《大涌鎮(zhèn)關(guān)于加強(qiáng)土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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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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涌府〔201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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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印發(fā)大涌鎮(zhèn)“三舊”改造鼓勵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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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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涌府辦〔2012〕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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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對長期欠稅的企業(yè)法人實(shí)行黑名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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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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涌府辦〔2011〕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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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印發(fā)大涌鎮(zhèn)洗水車間承包經(jīng)營者繳存職工工資保障金實(shí)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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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3日